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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期打工勿忘维权 发表日期:2010-06-24 23:21:14 作者:99189 本页面已被访问50次 暑期将近,大量高校毕业生将集中就业,不少在校学生也会利用假期外出打工。但现在工作难找,如何切实维护自己权利,便成为一大难题。近日,便有大学生致电本网,咨询相关维权信息。
这名姓王的大学生说,眼看暑期生活将至,想利用这两个月的时间到外面去见见世面,获取接触社会、锻炼动手能力的机会,但又怕招工劳务中介良莠不齐,相关监管不到位,甚至有些用人单位还要交证件和押金什么的,打工期间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。 针对小王的担忧,记者近日咨询了县劳动部门相关人士。据其介绍,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相关证件,也不得以报名费、保证金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,劳动者应注意维权。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违反规定,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,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,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;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,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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