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别注意:网络上骗子很多大家慎防受骗。本站客服不会主动与会员直接联系以任何理由索要银行账号密码,要求会员汇款,转账,以任何理由收费等问题。如有重要事情,本站会在网站首页公告栏公告。只用以下三个客服QQ:956008895 1007218885 1006165629联系。电话:0596-6391809. 手机15659699189 13709342032 移动飞信:780137857 邮箱:fjdsbmz@163.com fjzhuzhijie@163.com等联系方式,其他账号不代表本站客服人员,慎防假冒.如果不懂请先联系客服QQ或来电咨询。
8当前位置:首页 >> 打工法律

怀孕女员工是否有权上班时间进行产前检查
   我是一名怀孕女员工,能否在上班时间请假进行产前检查?单位可否按事假处理?


   答:根据原劳动部劳安字[1989]1号文的规定,为保护孕妇和胎儿健康,怀孕女员工可请假进行产前检查,检查的具体时间、次数由医院决定。

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》第七条和《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,女职工怀孕期间,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,应算作劳动时间,不能按病假、事假或旷工处理。

根据以上规定,你在上班时间进行产前检查,应视为正常工作,单位应按正常出勤的标准支付工资,不能按事假处理。

[打印本页][关闭窗口]
| 都市不满族.全国临时工市场网.公益律师.贫困帮扶平台..农民工就业服务 |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 | 进入管理
联系电话: 0596-6391809 联系人:朱志杰
本站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和会员投稿,仅提供网上免费阅读使用!所有个人言论并不代表本站立场,本站不负任何责任.如发现有文章侵权行为,请与我们联系. 我们将立刻从网站上删除,并向所有持版权者致最深歉意. 备案/许可证号 闽ICP备10002143号 邮箱:fjzhuzhijie@163.com本站法律顾问:曾宪湘律师 收录查询 中顾法律通